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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7.4”厂房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出炉

2015-10-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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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4日下午四点多,台州温岭市大溪镇佛陇村的捷宇鞋材有限公司(下简称“捷宇公司”)厂房坍塌,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本报7月5日起连续报道)

  日前,事故调查报告经省政府同意并批复结案。

  调查组认为,这是一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系违法建设、楼顶蓄水等原因导致厂房荷载过大结构失稳而坍塌。责任追究方面,22名干部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其中时任温岭市长等多人被免职。

  调查组认为,出事厂房属于未经审批的违建,未经工程勘察设计,也未聘请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本身钢结构承载力不足,存在严重建筑质量安全问题。此外,捷宇公司未经荷载计算,擅自在屋顶建造水池用于蓄水,进一步增加了荷载,最终导致房屋结构体系失稳造成厂房坍塌。

  调查组建议,对捷宇公司法人代表徐福林和大溪镇佛陇村党支部书记戴声彩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涉嫌犯罪的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同时,温岭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大溪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等22人被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

  其中,温岭市委书记徐淼被省委组织部诫勉谈话。

  省委决定提议温岭市市长李斌不再担任市长职务,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已决定接受李斌辞去温岭市市长职务,决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

  温岭市副市长张文洋被免职,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大溪镇党委书记徐云辉被免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大溪镇原党委书记陈敏华、原镇长陈海亮被免去现有职务。

  此外,调查组责成台州市安监局对捷宇公司处以罚款,建议台州市政府责成温岭市政府依法对捷宇公司予以关闭,对其违建依法强拆。责成台州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抄报省监察厅、省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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